問題詳情
14 經許可製造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之廠商,如歇業或解散,警政署應如何處理?
(A)保留其資格
(B)撤銷其許可
(C)廢止其許可
(D)附條件展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626
統計:A(6),B(211),C(804),D(5),E(0)
用户評論
【用戶】楊小查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廢止:合法處分規定之停用。
【用戶】azin0609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撤銷:違法處分規定之停用。廢止:合法處分規定之停用。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廢止:用於合法處分。撤銷:用於違法處分
【用戶】Jerr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九條:完成第三條程序之廠商歇業或解散時,由警政署廢止其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