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刑事法中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係限制人民何種憲法上之基本權利?
(A)宗教自由
(B)人身自由
(C)訴訟權
(D)生存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7299
統計:A(10),B(4314),C(37),D(1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華民國國籍、誣告罪名反坐違反比例原則

用户評論

簡佳婷】評論

保安處分比較偏向於預防犯罪、保護社會安寧、矯治教化的功能。EX 「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保護管束」等。強制工作刑法第 90 條1.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2.處分期間為三年。但執行滿一年六月後,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3.執行期間屆滿前,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法院得許可延長之,其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一年六月,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