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何者,非屬行政處分無效之事由?
(A)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
(B)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
(C)未經授權而違反專屬管轄之規定
(D)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8778
統計:A(72),B(1699),C(153),D(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限制出境要件、釋字第488號、特別權力關係(公務人員之救濟探討)

用户評論

Jeff Pan】評論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金金金】評論

請問違反土地管轄係非重大明顯瑕疵嗎?

Rou】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 115 條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