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以下何者,非屬行政處分無效之事由?(A)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B)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C)未經授權而違反專屬管轄之規定(D)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評論內容】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1.A mixer receives two streams, each containing substances A and B. What is the composition of the t
【評論內容】
第六十一條(薪給)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支給薪給;退職應發給退職金;因公死亡或病故者,應給與遺族撫卹金。 前項人員之薪給、退職金及撫卹金之支給,以法律定之。 村(里)長,為無給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其補助項目及標準,以法律定之。【評論主題】一、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規定,其立法目的為何?本法所稱智慧創作之定義為何?本法所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定義及取得方式為何?試申論之。(25 分)
【評論內容】第二十五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第二十六條公務人員因原處分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復審。
【評論主題】一、介紹人丙明知乙有重大遺傳性疾病,不但隱瞞不說,並告知甲「乙的健康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甲婚後發現乙之疾病,認為若其婚前知悉,絕對不會結婚,試問甲得否撤銷其結婚?(25 分)
【評論內容】
1.毀損未遂在刑法沒有處罰規定,所以是無罪。(b不能選)
2.這裡所說的傷害未遂應該指普通傷害罪未遂,刑法277對於普通傷害罪的未遂犯沒有處罰規定
(只有刑法288重傷罪才有未遂犯處罰)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傷害未遂犯係為無罪。(c不能選)
3.賭博罪是非告訴乃論。(d不能選)
4. 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第27章中,再依照刑法314條規定「本章(指27章)之罪,須告訴乃論」,所以答案應該為a
【評論主題】【題組】 ⑵其平均乘載人數有 95%的機率不會超出什麼範圍?(10 分)
【評論內容】補充送達:第 137 條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菲傭是有辨別事理的人,不以言語或年齡為要件。白話解釋是菲傭可以用比手畫腳的告訴雇主郵差有送他的東西來。
【評論主題】四、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幼兒事故傷害?請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兩人互毆是成立刑法277的普通傷害罪,又依刑事訴訟法第1條規定「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之程序,不得追訴,處罰。」反面解釋,犯罪的行為應依刑事訴訟法處罰。所以題目問依法提起有罪之訴時,應選刑事訴訟法。關鍵在”有罪”兩個字,若要考民法,那題目應變成問應負什麼責任?那就是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四、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幼兒事故傷害?請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
兩人互毆是成立刑法277的普通傷害罪,又依刑事訴訟法第1條規定「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之程序,不得追訴,處罰。」反面解釋,犯罪的行為應依刑事訴訟法處罰。所以題目問依法提起有罪之訴時,應選刑事訴訟法。關鍵在”有罪”兩個字,若要考民法,那題目應變成問應負什麼責任?那就是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