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piration】評論
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二、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不服:申訴、再申訴三、丙等︰留原俸級。 不服:複審、行政訴訟四、丁等︰免職 不服:複審、行政訴訟
【壹貳參】評論
公務員考績法 第七條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uuuuu】評論
補充:丙等/丁等都可以提複審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