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na Tu】評論
民「主」主義
【龜龜】評論
關於集權制與分權制的運用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事務的劃分,應以獲得有效利益為原則 (B) 行政權的行使,應以民生主義為基礎 (C) 行政手續的釐訂,應以簡化為原則 (D) 行政活動的程度應以不傷害下級的責任心為原則 ANS : (B)~解析 :為避免「集權制」與「分權制」的「運用」出現「流弊」,無論「理論上」或「實務上」應受下列各種「限制」:一、凡「行政事務」的「劃分」,應以獲得「有效」的「利益」為「原則」。二、「行政活動」的「程度」,應以「不傷害」→「下級責任心」為「原則」。三、「行政權」之「行使」,應以「民主主義」為「基礎」。四、「行政區域」的「劃分」,應以「適中」為「原則」。五、「行政手續」的「釐訂」,應以「簡化」為「原則」。
【derek801204】評論
又在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