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i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 行政訴訟法 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葉芬遠】評論
5F大大所言的﹝有爭議救濟方式為給付訴訟,那麼訴訟就是行政訴訟的類型﹞;那行政程序中還有沒有一般救濟類型的訴訟呢?有高手可以指點迷津嗎?感恩...
【達利瑪】評論
因為該項權利義務的發生,是源自行政程序法中的行政契約而來,,因此受該法管制嗎?
【nita31518】評論
行政契約→(想到程序法)→準用行政訴訟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想到執行法)→強制執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