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7.行政契約中若有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之條款,其強制執行應準用何種法律關於強制執行之規定?(A)行政程序法 (B)行政執行法 (C)行政訴訟法 (D)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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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業務,以新竹縣政府名義作成行政處分【題組】38.訴願管轄機關為:(A)新竹縣政府 (B)行政院 (C)衛生福利部 (D)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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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5.某甲參加國家考試,惟其應考資格有爭議。某甲欲請求暫時許其參加國家考試,應聲請下列何種暫時權利保護措施?(A)停止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 (D)假執行
【評論內容】例如甲要參加高考三級 ,需大學畢業資格,但尚未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9 條 應屆畢業,於各該考試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 假 處 分 )者.....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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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6.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直接強制方法:(A)對妨害執行人之管束(B)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C)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D)斷絕營業所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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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4.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若法律效果均為金錢上之處罰,應如何處罰?(A)依刑事法律處罰(B)依行政法律處罰(C)同時依刑事法律及行政法律併罰(D)依處罰數額最高者處斷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24 條 1.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2.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3.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4.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5.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不屬於激勵-保健理論的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A)機關組織的管理 (B)上司的監督 (C)報酬待遇 (D)工作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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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1 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但已依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得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處分?(A)臺北市政府兵役局(B)新竹市政府地政處(C)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D)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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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業務,以新竹縣政府名義作成行政處分【題組】38.訴願管轄機關為:(A)新竹縣政府 (B)行政院 (C)衛生福利部 (D)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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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6.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直接強制方法:(A)對妨害執行人之管束(B)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C)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D)斷絕營業所必須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B)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C)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若法律效果均為金錢上之處罰,應如何處罰?(A)依刑事法律處罰(B)依行政法律處罰(C)同時依刑事法律及行政法律併罰(D)依處罰數額最高者處斷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24 條 1.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2.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3.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4.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5.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不屬於激勵-保健理論的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A)機關組織的管理 (B)上司的監督 (C)報酬待遇 (D)工作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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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7.國家賠償法規定之協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採協議先行主義(B)若數機關皆有賠償義務,於協議程序中,皆應參與(C)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始得提起國家賠償之訴(D)開始協議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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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得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處分?(A)臺北市政府兵役局(B)新竹市政府地政處(C)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D)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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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6有關課予義務訴訟,當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行政法院應為下列何者之裁判?(A)命行政機關撤銷原處分(B)命行政機關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C)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D)命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二百條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依第五條規定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 政處分之訴訟,應為下列方式之裁判: 一、原告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二、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三、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不屬於激勵-保健理論的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A)機關組織的管理 (B)上司的監督 (C)報酬待遇 (D)工作內涵
【評論內容】保健因素
一、機關組織的政策管理。
二、監督考核制度。
三、人際關係。
四、報酬待遇。
五、工作環境、條件。
激勵因素一、成就感。
二、賞識(褒獎)。
三、工作本身。
四、責任。
五、升遷、發展。
【評論主題】47.國家賠償法規定之協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採協議先行主義(B)若數機關皆有賠償義務,於協議程序中,皆應參與(C)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始得提起國家賠償之訴(D)開始協議後經
【評論內容】第 11 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評論主題】45.某甲參加國家考試,惟其應考資格有爭議。某甲欲請求暫時許其參加國家考試,應聲請下列何種暫時權利保護措施?(A)停止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 (D)假執行
【評論內容】例如甲要參加高考三級 ,需大學畢業資格,但尚未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9 條 應屆畢業,於各該考試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 假 處 分 )者,至遲應於各該考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屆時未繳交者,不得應考。但特殊情形經考試院同意者,得延長繳驗期限。其補繳之畢業證書,註記畢業日期應在各該報名之考試舉行首日之前。
【評論主題】40.有關撤銷訴訟之敘述,依據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對司法機關作成之行政處分不得提起撤銷之訴(B)訴願提起後訴願管轄機關逾五個月不為決定時,訴願人得逕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之訴(C)行政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提起訴願逾三個月+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 =5個月
【評論主題】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業務,以新竹縣政府名義作成行政處分【題組】38.訴願管轄機關為:(A)新竹縣政府 (B)行政院 (C)衛生福利部 (D)內政部
【評論內容】第 4 條 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以新竹縣政府名義作成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所以是向 衛生福利部
【評論主題】37.行政契約中若有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之條款,其強制執行應準用何種法律關於強制執行之規定?(A)行政程序法 (B)行政執行法 (C)行政訴訟法 (D)強制執行法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 行政訴訟法 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評論主題】36.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直接強制方法:(A)對妨害執行人之管束(B)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C)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D)斷絕營業所必須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B)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C)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D)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 (A)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
【評論主題】30.有關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授予相對人利益之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原則上得隨時廢止(B)行政機關廢止非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應給予相對人損失補償(C)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溯及既往至
【評論內容】(A)不得隨時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B)非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改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C)原則 改 例外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原則)。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例外)。
【評論主題】24.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若法律效果均為金錢上之處罰,應如何處罰?(A)依刑事法律處罰(B)依行政法律處罰(C)同時依刑事法律及行政法律併罰(D)依處罰數額最高者處斷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24 條 1.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2.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3.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4.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5.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第 31 條 1.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得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處分?(A)臺北市政府兵役局(B)新竹市政府地政處(C)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D)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評論內容】以下是參考其他網友寫的資料:一般來講: 部.會.局.署-機關的名稱 組.司.科.處-單位的名稱 最難區分就是"局"(因為單位跟機關都有用到) 若以縣說明其機關及單位之區分: 警察局.衛生局.環保局.消防局.戶政事務所.稅捐稽徵處.公立學校以外的. 皆為單位 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等,因為人民可以逕向這些機關申請土地登記和戶籍登記, 並以地政或戶政事務所的名義對人民為相關之行政處分(例如准予登記),所以是行政機關 ,而不是內部單位。
【評論主題】46有關課予義務訴訟,當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行政法院應為下列何者之裁判?(A)命行政機關撤銷原處分(B)命行政機關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C)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D)命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二百條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依第五條規定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應為下列方式之裁判: 一、原告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二、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三、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應判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 四、原告之訴雖有理由,惟案件事證尚未臻明確或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決定者,應判命行政機關遵照其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原告作成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