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某甲參加國家考試,惟其應考資格有爭議。某甲欲請求暫時許其參加國家考試,應聲請下列何種暫時權利保護措施?
(A)停止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
(D)假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7439
統計:A(877),B(4776),C(25),D(237),E(0)

用户評論

【用戶】singi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例如甲要參加高考三級 ,需大學畢業資格,但尚未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9 條   應屆畢業,於各該考試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 假 處 分 )者,至遲應於各該考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屆時未繳交者,不得應考。但特殊情形經考試院同意者,得延長繳驗期限。其補繳之畢業證書,註記畢業日期應在各該報名之考試舉行首日之前。

【用戶】Karen Hs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適用的是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二項及第三項,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先請求准許考試資格。

【用戶】劉玄符

【年級】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屏東地方法院資料:假扣押:在本案還沒起訴以前,為了確保金錢債權可獲清償,可以向本處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在本案還沒起訴以前,為了防止房屋或土地被賣掉,權利及其他法律關係被變更,可以向本處聲請假處分。如果已經起訴,在判決前要保全,亦可向本院民事庭聲請裁定假扣押或假處分。假執行:起訴後判決確定前,得依據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主文所示,提存擔保金以後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拆屋還地或返還房屋,不像假扣押、假處分只執行查封而已。

【用戶】singi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例如甲要參加高考三級 ,需大學畢業資格,但尚未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9 條     應屆畢業,於各該考試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 假 處 分 )者.....看完整詳解

【用戶】@(司法警正取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假扣押是什麼?這篇對付債務人脫產、逼還錢很有效! - 法律010 假扣押:是針對債務人的「金錢」進行暫時凍結、扣押,例如現金、黃金等。假處分:是針對金錢以外的「物品」進行暫時凍結、扣押,例如土地等不動產。假執行:假扣押、假處分只是「暫時凍結債務人財產」,如果想拿到錢必須另外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但假執行是「直接查封、拍賣、變賣」這些財產,並返還給債權人。

【用戶】@(司法警正取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1、規制性假處分:指法院所定之假處分內涵,與當事人本案訴訟標的並不相同,而僅係規制當事人之行為以防免損害危險之發生,又稱「制止性假處分」。例如:雙方當事人爭執某地是否為袋地而有袋地通行權之情形下,允許某一造當事人得暫時保留其通行權利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2、滿足性假處分:等同於本案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全部或一部之結果,目的在就有爭執之法律關係,能迅速獲得相當於本案判決勝訴之救濟。例如:就扶養費、薪資、退休金、醫療費之本案請求時,若符合定暫時狀態之要件時,得先請求債務人為與訴訟標的相同履行之給付。

【用戶】singi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例如甲要參加高考三級 ,需大學畢業資格,但尚未取得大學畢業證書。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9 條     應屆畢業,於各該考試報名時無法繳交畢業證書,經審查結果暫准報名( 假 處 分 )者.....看完整詳解

【用戶】@(司法警正取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假扣押是什麼?這篇對付債務人脫產、逼還錢很有效! - 法律010 假扣押:是針對債務人的「金錢」進行暫時凍結、扣押,例如現金、黃金等。假處分:是針對金錢以外的「物品」進行暫時凍結、扣押,例如土地等不動產。假執行:假扣押、假處分只是「暫時凍結債務人財產」,如果想拿到錢必須另外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但假執行是「直接查封、拍賣、變賣」這些財產,並返還給債權人。

【用戶】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已做成行政處分,要求暫時停止行政處分→ 停止執行未做成行政處分,要求暫時給予行政處分→ 假處分

【用戶】@(司法警正取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1、規制性假處分:指法院所定之假處分內涵,與當事人本案訴訟標的並不相同,而僅係規制當事人之行為以防免損害危險之發生,又稱「制止性假處分」。例如:雙方當事人爭執某地是否為袋地而有袋地通行權之情形下,允許某一造當事人得暫時保留其通行權利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2、滿足性假處分:等同於本案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全部或一部之結果,目的在就有爭執之法律關係,能迅速獲得相當於本案判決勝訴之救濟。例如:就扶養費、薪資、退休金、醫療費之本案請求時,若符合定暫時狀態之要件時,得先請求債務人為與訴訟標的相同履行之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