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坐四望三)】評論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負責臺灣北部與花蓮縣機動警力,下轄專司反恐維安特勤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維護經濟部國營事業機構、科學工業園區安全暨保護智慧財產權。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負責財政部機關安全及協助海關勤務。保安警察第四總隊:負責臺灣中部地區機動警力。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負責臺灣南部地區與台東縣機動警力。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中央政府機關、外交代表機構、臺北地區政府首長寓所警衛勤務與官員保護。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負責臺灣銀行各發庫分行、以及環保事項與國家公園的警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