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煥明】評論
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一(同意搜索)*立法理由 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7條 (相牽連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Ick】評論
第 265 條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第 7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 一人犯數罪者。二 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 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 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