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12條 定期保存之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 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銷毀之檔案,必要時,應先經電子儲存,始得銷毀。 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檔案法沒有規定D這種情況,但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第14條有規定特殊情況,此題是鄙人出得不好,感到抱歉,放上隔天才查到此法條,答案應為全部正確。不過,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同時又依據憲法憲法第一百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