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n】評論
個人記法: "拜託"不相隸屬機關→委託 "任命"所屬機關→委任
【Ling Yang】評論
都是無隸屬關係委託=不相隸屬機關委辦=上級政府交地方自治團體辦理. (例如:中央政府交代地方政府辦理)行政程序法第15條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地方制度法第2條: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卓萱】評論
委託行使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