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三重安海瑟威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四)生活扶助:遇有下列事項之一者,最高補助壹萬元 。1.婦女因重病、失業;或因夫死亡、失蹤、因案服刑、失業須救助者;或遭受家庭暴力、惡意遺棄、性侵害者;未婚懷孕分娩、從事不良行業自願轉業尚未就業 ,無法維持最低生活費用標準者。2.年滿六十歲以上,不符合社政單位救助要件,而無人扶養,或遭子女遺棄且未受公私立救助機構收容者。3.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因父母之一方死亡、失蹤 、離異、傷重、服刑、失業而無力撫養,或遭虐待、 遺棄、押賣及其他因親權濫用而受託親友收容,生活仍無法得以保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