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法官審判訴訟案件,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未合於法院組織法所定,所為之審判,其效力為何?
(A)得裁定補正,未補正前效力未定
(B)仍屬有效
(C)當然無效
(D)法院組織不合法,為提起再審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李心和】評論

法院組織法第5條法官審判訴訟案件,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雖有未合本法所定者,審判仍屬有效。n前項規定,於非訟事件之處理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