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為大法官解釋認為係屬憲法第22條之非明文列舉權利?
(A)商業性言論、誹謗性言論
(B)職業選擇自由、契約自由
(C)商業性言論、性言論之表現自由
(D)隱私權、契約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8005
統計:A(225),B(161),C(400),D(24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非列舉之權利

用户評論

【用戶】林蘭蕙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D)參照釋字576和603號解釋

【用戶】俊義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576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

【用戶】潘朵拉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為何不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