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試問我國現行行政訴訟之審級制度為下列何者?
(A)三級三審
(B)二級二審
(C)三級二審
(D)二級三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6296
統計:A(4),B(2),C(43),D(5),E(0)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現行行政訴訟採取「三級二審」制,在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所謂「三級二審」制,其中「三級」係指行政法院由上而下分為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則指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均經二審終結,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