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損害賠償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此乃強行規定
(B)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C)應回復原狀者,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D)回復原狀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損害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799
統計:A(119),B(46),C(5),D(5),E(0)

用户評論

ssxw29912171】評論

民法第213條 第一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既然可以以契約另訂,即非強行規定。

易君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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