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下列何種職務?
(A)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
(B)公立大學校長
(C)公營事業職員
(D)中央研究院主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2779
統計:A(816),B(16),C(12),D(70),E(0)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改變人生從現在開始…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二十條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 (構  ) 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 (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 及經各級主  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  、聘任之專業人員 (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

【用戶】Yong Cheng Hu

【年級】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20條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