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Tea Cher】評論
現在已改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Stan Chou】評論
現行法規:性別工作平等法(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修正公佈)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9 趙女士受僱於某擁有500 名員工的私人公司,近日因先生罹患癌症需陪同協助就醫,依下列何項法令得請「家庭照顧假」,且其請假日並得併入事假計算?(A)全民健康保險法(B)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C)家庭救助法(D)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改成為29 趙女士受僱於某擁有500 名員工的私人公司,近日因先生罹患癌症需陪同協助就醫,依下列何項法令得請「家庭照顧假」,且其請假日並得併入事假計算?(A)全民健康保險法(B)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C)家庭救助法(D)性別工作平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