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汽車運輸業對託運人所申報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結果,認所收運費不足者,依公路法規定,得按幾倍以下之差額補收之?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5794
統計:A(10),B(19),C(4),D(181),E(0)

用户評論

【用戶】瑞娥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51條旅客無票(證)乘車或持用失效票(證),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票價。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汽車運輸業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結果,認所收運費不足者,按四倍以下之差額補收之。

【用戶】瑞娥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51條旅客無票(證)乘車或持用失效票(證),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票價。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汽車運輸業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結果,認所收運費不足者,按四倍以下之差額補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