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張三於路上撿到一紙由甲簽發給乙的 5 萬元支票,其在假冒乙的背書簽名後,將該支票再自行背書轉讓給善意無過失而不知情的李四,以清償其積欠李四的部分債務。試問下列有關甲、乙、張三對該支票所應負票據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李四未取得票據權利,故甲、乙、張三均不負票據責任
(B)甲、乙、張三均應負票據責任
(C)甲、張三均應負票據責任
(D)僅張三應負票據責任代號:4901頁次:12-6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2245
統計:A(3),B(1),C(30),D(7),E(0)

用户評論

【用戶】久釀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甲:票據法第15條「票據之偽造或票上籤名之偽造,不影響於真正簽名之效力。」,甲自應按票據文義性負責。乙:票據法第5條「在票據上籤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乙並未為票據背書行為,無意思表示,依第5條反面解釋,自不負票據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