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an T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10 條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一、第一類:(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四)雇主或自營業主。(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二、第二類:(一)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二)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三、第三類:(一)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 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四、第四類:(一)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及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 者、國軍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