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已上榜)】評論
地政士法 第 7 條地政士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得地政士開業執照(以下簡稱開業執照),始得執業。
【曉曉】評論
樓上的大大你好,照你所說,那應該答案是A。你怎麼解釋呢?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