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有關提起訴願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人繕具訴願書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B)訴願人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C)訴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D)訴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9113
統計:A(419),B(3197),C(129),D(1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法、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職務協助的請求原因及被請求機關合法的拒絕原因及其爭議解決
用户評論
【Zhli Lin】評論
第 58 條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並陳報訴願管轄機關。 原行政處分機關不依訴願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者,應儘速附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係文件,送於訴願管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