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a591217】評論
法條只有提到漏稅罰
【益月】評論
請問這一題答案是那一個
【Willy】評論
稅稽法48-1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並得免除其刑:一、第41~45條之處罰。→41~43(漏稅罰) 44,45(行為罰)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漏稅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