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穎】評論
第13條: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Belle Tsao】評論
我以上這麼多提只有這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