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芷汀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 5 條規定:食品業者之食品從業人員、設備器具、清潔消毒、廢棄物處理、油炸用食用油及管理衛生人員,應符合附表二良好衛生管理基準之規定。附表二提到: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