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宜珮】評論
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是對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的修正。結構主要由E.Tichener(1867-1927)所提出,他主張「意識是由感覺、觀念、情感所成形的」。結構主義者視意識為單純的組合物,未能說明由意識而來的行為的複雜性。因此哈佛哲學教授W. James(1842-1910)提出功能主義,他主張「意識是人與環境互動的結果」,即是說意識是人對環境作出反應的功能,強調意識影響行為,以及行為結果影響意識。結構主義:說明意識由「甚麼」組成;研究方法是「反省」意識的組成部份功能主義:說明意識由「如何」組成;利用「觀察」去理解意識如何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