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違反者,得處以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C)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D)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8908
統計:A(4),B(71),C(69),D(39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管理服務人

用户評論

Nick Lin】評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49 條

n4687102】評論

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條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刑)行為人(金)48保險促遷閱覽議決執行住戶制止公安改善1000~5000元連續47474747475151管人召區權會起人加區權會臭、吵、振動物髒、吵修繕義務受僱管服違規僱外管服違規3000~15000元連續廢證廢證停3月~3年停6月~6年51僱沒證管服3萬~15萬494949494949494959專有違規使用公有違規使用約專違規變更公安防火結構保險繳公基金移交義務檢測非賣售共有未證而業4萬~20萬連續營業營業死:1~7年傷:6月~5年停業100~500萬5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