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47.某甲因參與於非公共場所之職業賭博行為,經處罰定最高罰額新台幣九千元罰鍰,若 不服應提下列何種救濟?
(A)抗告
(B)聲明異議
(C)申訴
(D)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3939
統計:A(45),B(410),C(11),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娼嫖均罰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一定成功】評論

第43條(處分書之製作)  左列各款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一、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二、違反本法行為選擇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三、依第一款、第二款之處分,併宣告沒入者。   四、單獨宣告沒入者。   五、認為對第一款、第二款之案件應免除處罰者。   前項處分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行為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職業、住所或居所。   二、主文。   三、事實及理由,得僅記載其要領。   四、適用之法條。   五、處分機關及年、月、日。   六、不服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