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惰蟲】評論
釋字第491號理由書
【盧妍蓁】評論
補充考點釋字第491號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免職之懲處處分,為限制其服公職之權利,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有關公務員懲戒與懲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懲戒是依公務員懲戒法,懲處則是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他人事獎懲法規 (B)懲戒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之,懲處由公務員服務機關為之 (C)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性質上為實質懲戒處分 (D)對於政務官之懲戒處分,僅限於撤職及申誡 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5791649#ixzz585c18dMg答案D
【derek801204】評論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1 號解釋,對於公務人員之免職處分係限制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A)作成處分應經機關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 (B)委員會之組成由機關首長指定者及由票選產生之人數比例應求相當 (C)處分前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D)處分書應附記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