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憲法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此種權利在理論上屬於:
(A) 自由權
(B) 受益權
(C) 參政權
(D) 平等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3527
統計:A(46),B(461),C(1082),D(6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考績法免職處分要件之授權規定違憲?

用户評論

【用戶】Chen Yi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ㄧ.平等權二.自由權

【用戶】Chen Yi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6f不對喔~去翻翻你的憲法課本或去書局翻一下憲法教科書,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確確實實百分之百是參政權!(參考賴農惟老師課本)

【用戶】王維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屬國家者為政權屬人民者為治權考公職~參政

【用戶】考上就解脫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狹義的參政權應考試 服公職-廣義的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