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當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廢止含sibutramine之藥品許可證時,醫療機構藥劑部門應進行之工作,下列何者不適當?
(A)確認衛生署公告訊息
(B)擬定機構內公告文件,以全面通知員工及病人
(C)檢視機構內有無進用相關品項
(D)回收藥品並自行銷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2564
統計:A(3),B(16),C(4),D(91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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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藥事法 第80條 藥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其製造或輸入之業者,應即通知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依規定期限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一、原領有許可證,經公告禁止製造或輸入。二、經依法認定為偽藥、劣藥或禁藥。三、經依法認定為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四、藥物製造工廠,經檢查發現其藥物確有損害使用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事實,或有損害之虞。五、製造、輸入藥物許可證未申請展延或不准展延。六、包裝、標籤、仿單經核准變更登記。七、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應回收。製造、輸入業者回收前項各款藥物時,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應予配合。第一項應回收之藥物,其分級、處置方法、回收作業實施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定之。不能自行銷毀,要回收給製造或輸入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