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靴子裡有蛇】評論
解釋一下好了....民法是私法。正所謂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J.C(按讚就好,不當商人】評論
所謂「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主要在探討憲法上有關人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在人民與人民之間可否適用?例如:若某公司規定女性員工一旦結婚即須離職,此時該公司的單身女性員工可否援引憲法第7條男女一律平等之規定對抗公司?關於此一問題,學者間有不同意見:否定說:主要認為基本權係用來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人民之間彼此地位平等,應遵循「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來界定彼此間關係,所以不應引用憲法上的基本權利條款來限制人民之間的行為。肯定說:憲法上許多基本權利的規定,是社會整體法秩序的基礎,即便私人之間亦應受其制約。至於適用方式,有學者認為可直接適用,亦有認為應採間接適用,以避免基本權規定長驅直入私法領域,使人民間法律關係太過緊張。我國大法官在釋字400號解釋中,明確採取肯定說立場,認為憲法上基本權保障之規定,旨在保護個人權利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
【盧妍蓁】評論
憲法上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其內容是指: (A)不同人民間,彼此之公法上權利發生衝突者 (B)憲法上有關人民基本權保障之規定,對外國人一律適用 (C)債權人可以為自己之利益,代位行使債務人所享有之公法上基本權 (D)私人間的法律關係,是否有憲法上基本權規定的適用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3年 - 103年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第二天) 答案:D舉例:演藝圈常耳聞有禁愛條款(禁止藝人談戀愛、同居避免身價下跌),而D選項就是在探討說,憲法有保障人身自由的權利,是否可以應用到演藝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