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uni】評論
A.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交付內政委員會。 B於內政委員會阻擋。 D參考C
【JEREMY65】評論
立法程序提案是立法的第1個步驟。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之黨團。至於預算案之提出,則專屬於行政院。 提案先送程序委員會,由祕書長編擬議事日程,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程序委員會置委員19人,由各政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但每一政黨(團)至少1人。院會審議法案的先後順序,由程序委員會決定。 政府提案或委員所提法律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一讀)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由提案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