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n】評論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snoopy75smb】評論
題目有多餘空格,建議修改題目應於 3 個月內公民投 票複決修改為應於 3 個月內公民投票複決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3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規定,立法院若提出領土變更案,經至少公告多久時間,應於 3 個月內公民投票複決?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 年修改成為33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規定,立法院若提出領土變更案,經至少公告多久時間,應於 3 個月內公民投票複決?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