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A)契約行為 (B)(C)(D)物權行為之事實處分,本題依民法§759,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beatyula】評論
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98.1.23.修正)(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范威邦】評論
登記前沒有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