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慢車種類及名稱之規定: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是指下列何種車輛?
(A)電動輔助自行車
(B)電動自行車
(C)腳踏自行車
(D)電動機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368
統計:A(256),B(2036),C(73),D(2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慢車種類及名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法規內容、酒駕最高罰9萬

用户評論

顏顏】評論

處罰條例第69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三輪以上慢車:(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Peter Hsu】評論

謝謝指正

Rabi】評論

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慢車種類及名稱之規定: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5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是指下列何種車輛? =煩請修改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慢車種類及名稱之規定: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是指下列何種車輛?

Michael】評論

電力為主就是電動自行車,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就是電動輔助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