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Chen】評論
第757條修正為:「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sufu10】評論
那土地上面蓋的房子是誰的? 不就是土地所有權擁有嗎?
【shing200709】評論
不動產物權非以移轉所有權為目的,例如住汽車旅館、未逾1年期限的租房子,不是不用書面嗎?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故B說物權之取得,一律須經過登記始生效力 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