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8.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載重之聯結車進入地磅站時,車輛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逾百分之多少而無法當場卸貨分裝者,經舉發後,未依責令改正繼續行駛者,得連續舉發處罰?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四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3),B(75),C(15),D(4),E(0)

用户評論

【用戶】瑞娥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二十四條載重之貨車、客貨兩用車、聯結車進入地磅站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得在地磅上緊急煞車,並依服務人員或號誌指示停車或開車。前項車輛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逾百分之二十而無法當場卸貨分裝者,經舉發後,未依責令改正繼續行駛者,得連續舉發處罰。

【用戶】瑞娥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二十四條載重之貨車、客貨兩用車、聯結車進入地磅站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得在地磅上緊急煞車,並依服務人員或號誌指示停車或開車。前項車輛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逾百分之二十而無法當場卸貨分裝者,經舉發後,未依責令改正繼續行駛者,得連續舉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