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因而肇事且附載有
(A)未滿四歲兒童
(B)未滿七歲兒童
(C)未滿十二歲兒童
(D)孕婦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
統計:A(25),B(23),C(117),D(15),E(0)

用户評論

makoto】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這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