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對於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記名股東之召集通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一律寄發書面通知
(B)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C)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曰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D)股東常會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曰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6806
統計:A(21),B(22),C(22),D(178),E(0)

用户評論

【用戶】高涵謙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三十日前公告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十五日前公告之。

【用戶】高涵謙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三十日前公告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十五日前公告之。

【用戶】高涵謙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三十日前公告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十五日前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