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3 王五與趙六進行安非他命交易,市價金額達1,000萬元此種行為是否符合商業活動?若不屬於商業活動,是因為缺乏那一種成立的要件?
(A)屬於商業活動,因為發生交易行為
(B)不屬於商業活動,因為不是出於自願
(C)不屬於商業活動,因為雙方未發生交易行為
(D)不屬於商業活動,因為不合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
統計:A(2),B(1),C(1),D(76),E(0)

用户評論

【用戶】Jhujhu G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販賣安非他命不合法,不屬於商業活動,答案應該是D才對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