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志】評論
4個月前提案;1個月前議決
【盧妍蓁】評論
憲法59 條 (預算案之提出)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預算法46 條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議決總預算案。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aa990662】評論
憲法59 條 (預算案之提出)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nn預算法46 條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nn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議決總預算案。n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