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那些是專屬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1.國防與國防軍事 2.公用事業 3.全口戶口調查及統計 4.警察制度 5.幣制及國家銀行
(A)125
(B)135
(C)15
(D)23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7241
統計:A(31),B(13),C(60),D(2),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107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評論

公用事業、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警察制度: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第10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