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繼續工作一個月以上三個月未滿者,於五日前預告之
(B)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C)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D)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0024
統計:A(971),B(87),C(132),D(71),E(0)

用户評論

【用戶】Rita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用戶】(已上榜)歡迎加入本讀書會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破題:故一般企業試用期為3個月,因3個月內可以隨時走人。

【用戶】Rita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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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破題:故一般企業試用期為3個月,因3個月內可以隨時走人。

【用戶】Rita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看完整詳解

【用戶】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破題:故一般企業試用期為3個月,因3個月內可以隨時走人。

【用戶】邊伯賢的小可愛❤️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最後還有兩題申論,有申請補題了,但不知要等多久才會補好,先打在這邊~一、領導是一種影響他人行為的過程,而影響他人的行為則是一種權力的運用,在組織中形成領導的權力來源並非單純來自於職位的高低,還有其他的來源。請寫出French & Raven兩位學者所提出的五項權力來源【5分】,並解釋其內涵【15分】。一、(一) 領導:是一種影響他人達成組織目標的互動程序。由於領導是管理的四大功能之一,因此理想上每位管理者都應該是領導者;但並非每位領導者都會是管理者,因其可能未承擔組織內其他管理工作。       (二)領導者的權力來源:領導者要領導組織成員達到組織目標,需要有一定的權力才能影響成員,而權力來源來自哪些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