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 有關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之規定,何者有誤?
(A)申請條件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無法自行上下學和未搭乘特教專車
(B)交通補助費每年分2次申請。
(C)交通費補助每生每日以40元為上限,含寒暑假之返校日與學生請假日
(D)由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6911
統計:A(83),B(55),C(615),D(2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手冊、交通工具與交通費法條來源

用户評論

蘇栗子】評論

所以該不會很多特教班都叫小朋友不用來返校就是這個原因吧超實在的理由的

Claire Hung C】評論

(B)78.依「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服務辦法」,若學校確實無法提供接送服務,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學生只要到校上課每日就可以獲得多少的交通補助費? (A)30 元 (B)45 元 (C)60 元 (D)90 元 新北市立高中職 102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科目試題 #10172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服務辦法第五條交通費補助為每人每日新臺幣四十五元,學期間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寒暑假期間返校參與經報本局備查之學校活動者,其日數得計入補助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