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 Huang】評論
答案C或D都可以吧!!
【Crystal Chui】評論
鐵路法72條,第六十八條之一至前條規定之處罰,交通部得委託警察機關或鐵路機構執行之。
【秋天裡的一條蟲】評論
交通部委託別人處罰,自己不能罰嗎?
【回歸】評論
記得前面有一題是問,裁罰執行單位有哪個答案是(B)交通部 (C)警察機關 (D)鐵路機構 鐵路法是""交通部得委託警察機關或鐵路機構執行之。""代表交通部本身應該是有執行權的,她只是委託
【Pei】評論
根據鐵路法第 72 條第六十八條之一至前條規定之處罰,交通部得委託警察機關或鐵路機構執行之。表交通部可以委託也可以自行執行請修改答案為(B)(C)(D)46 鐵路法第 68 條之 1 到第 71 條所規定罰則的執行單位,何者不正確? (A)交通部 (B)警察機關 (C)鐵路機構 (D)司法機關 鐵路法- 108 年 - 108 鐵路佐級 鐵路法大意#76860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D,修改為B,C,D
【寶寶愛搞笑!】評論
第 68-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二、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全。第 69 條擅自設置平交道者,除責令拆除外,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第 70 條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