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2 小明為我國籍生父及越南籍生母無婚姻關係同居中,於民國90年10月10日在臺北市出生,小明出生取得何國國籍?理由為何?
(A)因生父為我國國籍即具有我國籍
(B)因生母為越南國籍具有越南國籍
(C)因出生於我國領域內具有我國籍
(D)父母雙系兼具我國國籍及越南國籍題號答案題目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5464
統計:A(27),B(50),C(7),D(5),E(0)

用户評論

Cindy Chang】評論

國籍法第 3 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四、歸化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民法第 1061 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依據民法之規定,小明為非婚生子女,應依母親之國籍為國籍。